沈陽日報:4月1日起居民用水價格上調0.55元/噸

1066
發表時間:2016-04-01 16:27
2016年3月31日

       本報訊(沈陽日報、沈陽網記者彭躍東)3月30日,記者從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獲悉,在對市

水務集團供水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經反復測算、多方征求意見、公開舉行調整自來水價格及建立居民用

水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市政府批準等程序,我市新的自來水價格政策將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居

民用水價格由1.80元/噸調整到2.35元/噸,提高0.55元/噸。此外,我市調整管道燃氣價格方案獲市政府

批準,新的管道燃氣價格政策將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居民用氣價格由現行3.30元/立方米

下調到2.95元/立方米,下調0.35元/立方米。

       2009年以來,受源水結構變化及人工成本、維修費增加等因素的影響,我市現行供水價格難以補

償供水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制約了供水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同時,我市的自來水價格與水資源嚴重缺

乏、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相適應。為保證城市供水安全和供水服務質量,促進水資源節約與合理利用,

市政府決定適當調整自來水價格。

       實施范圍為沈陽市行政區域內(不包括新民市、遼中縣、康平縣、法庫縣)的城市居民、非居民、

特業用水。

       配套政策 1.執行居民水價的相關行業用水價格。學校教學和生活用水、托幼園所用水、養老機構用

水、居民社區辦公用房用水價格,按沈價發〔2015〕34號文件規定執行。2.特業用水中的大眾浴池用

水價格。特業中洗浴票價在5.00元/人次以下的大眾浴池實行優惠政策,其自來水價格為6.60元/噸;且

此類洗浴的票價不能與其他收費項目捆綁收費,否則不享受優惠水價。

用戶類別           原 價             現 價              漲 幅

非居民用水         2.85元/噸      3.85元/噸       1.00元/噸

行政事業用水     2.60元/噸      3.85元/噸       1.25元/噸

特業用水           10.20元/噸     17元/噸          6.80元/噸

       水價上調有利于合理利用水資源

3月30日,記者采訪獲悉,曾經參加沈陽市調整自來水價格及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聽證會的代表

一致認為,水價上調有利于增強人們節水意識,有效促進水資源的合理利用。

       沈陽市政協委員邢仕達認為,這次水價調整,考慮充分,能夠保證絕大多數居民的用水需求。水不

僅是商品,更是一種不可缺少的生存資源。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沈陽市的水價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都

是偏低的。而這次水價調整,在絕大多數百姓可承受的范圍內,合理把控了調整的幅度。

       沈陽建筑大學給排水專業專家李亞峰認為,水價調整是趨勢。從專業的角度看,上調水價是合理

的。首先,調整理由充分,幅度合理,既衡量了到生產成本,又比照了類似城市,同時還考慮到百姓的

承受能力;其次提高水價后,可以增加資金投入生產,保證百姓用水安全。

       本文來源:2016年3月31日《沈陽日報》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