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城縣星海水司對抄表崗位實施全面績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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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4-12-18 13:24

●安子青

    山西陽城縣星海自來水公司今年首先從直接服務群眾的抄表崗位著手,圍繞“抄表率”、“抄收率”、“準確率”三大指標,依據公司總體目標、科室目標責任、崗位工作標準,從六個方面對抄表崗位進行績效管理。

    一、抄表情況考核

    1每月1-12日為外業抄表期,不得提前或推后(公司統一調整除外)。

    2.抄表期起第三個工作日開始逐日報送錄入單,12日下午5點報送結束,13日-15日抄表數據復核期。

    3.抄表率考核指標為100%,抄表準確率100%,以每月15日下午收費室報送的營業分組統計表(二)為考核依據。抄表過程中如因個人原因出現錯抄、估抄、漏抄、虛報長期無人戶,每次每表扣除當月績效20元,并負責追回應收水費,造成水費無法回收的從抄表員工資中扣除。特殊情況無法抄表,在錄入單上注明原因,經監察科和營業科核實后不扣除績效。

    4.每月15日(含)前,抄表錄入單錯誤變更控制在應抄戶數的3%以內,每超出一戶扣除當月績效10元;

    每月15日(不合)之后每變更抄表錄入。單一戶扣除當月績效20元。

    二、抄收率考核

    1.抄收率97%。以每月25日營業分組統計表為考核依據;

    2.每低于考核指標~個百分點扣除績效50元,每高于考核指標一個百分點獎勵績效50元;

    3.分管經理對科長、副科長進行抄收率考核,考核指標與各組指標平均值相掛鉤。

    三、用水性質管理考

    每月15日(含)之前,抄表員上報各自范圍內用水性質變動情況,未如實上報,每戶扣除績效50元。

    四、欠費停水管理考核

    對欠費用戶在次月抄表期內實施停水,并上報科長。未按規定停水,一戶扣除績效10元。造成水費難以回收的,由抄表員自行承擔所欠金額。

    五、考核總表上報及表牌完好率考核

    1.每月30日前上報考核,總表,少報1戶扣除績效10元。

    2掛牌率達到97%,每年在水表復抄時進行2次考核,少掛一戶扣績效5元。

    六、客戶服務考核

    如果因為自身工作原因與用戶發生糾紛,出現用戶投訴,每次扣除績效100元,情節嚴重另行處理。